中秋前夕,法官走进帮教基地回访缓刑少女法官同事胜似亲人 离家千里心亦团圆季春 高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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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8日,接过一盒月饼,来自四川广元的小月(化名)哽咽地向法官和公司领导说:“谢谢你们!在这里我享受到了家庭般的温暖和亲人般的关怀。” 小月是四川省广元市人,因收购赃物,于2007年4月被海盐县法院以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半。当时她才17岁。判刑后,她进入海盐县法院和团县委创建的“青春导航”工程帮教基地——海盐县自来水公司边学习边工作边矫正。 “小月刚进帮教基地时,情绪很不稳定,经常流泪。”海盐县法院刑庭庭长周明介绍说,为此审判人员先后两次到帮教基地找她谈心,自来水公司则制订了帮教计划,分别成立了学习、生活、工作3个帮教小组。午休时分,帮教人员跟她拉拉家常、聊聊天;傍晚,帮教人员挽着她的手到乡间小路上散步,谈思想、谈人生。“五一”放假,帮教人员还把她接回家里,驱散她的乡愁。 渐渐地,小月的情绪稳定下来,融入了公司大家庭。她时不时地为大伙做拿手的家乡菜,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。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的第二天,她找到帮教小组,执意捐款100元,说是要为家乡人民尽一份心意。7月22日,献血流动车来到自来水公司,她捋袖献血300毫升。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献血。 中秋节前夕,记挂着小月的法官特意来到自来水公司,看望了她。如今小月已变得活泼开朗,见到曾帮助自己的法官很是高兴。她说:“我在这里很安心。是法官和这里的大哥哥、大姐姐让我明白,自立自强才能有自尊。现在我对生活又充满了希望。”她说她要寄一张贺卡给在广东打工的父母,告诉他们自己懂得了很多人生的道理。 为了让小月学有所长,公司特意为她配置了一台电脑。晚上,她一边学习制图知识,一边记录自己的心路历程。在当天的日记中,她写道:“我是不幸的,因为我不懂法律,走上了歧途;然而我又是幸运的,我遇到了一群关心我、帮助我的好人。在这里的时光,将是我一生的财富。” |